最新通知:福鼎转外就医政策有变!
信息发布者:康山村 2019-11-19 09:24:11 来源:福鼎论坛 转载
看病
为适应福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外就医需求,规范转外就医管理,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实施,合理配置医疗资源,提高医保基金使用绩效,经宁德市医疗保障局研究,决定从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在福鼎市开展城乡居民医保转外就医病种分类管理试点工作。
本着“有保有压、区别对待”原则,按照就诊患者病情严重程度和手术操作难易程度,对患者申请转外就医进行病种分类管理:
一、二级手术及各临床科室常见病、多发病,原则上实行县域内就诊管理,不再进行转外就医审批。
符合上述疾病指征的患者自行转外的,统筹区外报销比例(含特门与住院,包括基本医保段与大病保险段,下同)在现行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规定的报销比例基础上下降15个百分点。
具备转诊指征的三级手术、需关节置换的骨科手术、恶性肿瘤术后、恶性肿瘤无手术适应症的,实行转诊审批管理。
符合上述疾病指征的患者有转外需求的,经福鼎市总医院审批同意后,转统筹区外报销比例不变;未经福鼎市总医院审批同意自行转外的,转统筹区外报销比例在现行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规定的报销比例45%基础上下降15个百分点。
四级手术、恶性肿瘤、儿童(14岁以下)外科、心、胸外科手术、各科疑难病例及卫健部门规定不宜在县级医院诊疗的病例,实行转诊备案管理。
符合上述疾病指征的患者有转外需求的,经福鼎市总医院备案后,转统筹区外报销比例不变;未经福鼎市总医院备案的,转统筹区外报销比例在现行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规定的报销比例45%基础上下降15个百分点。负责在福鼎县域内就诊的福鼎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转外就医病情分类与审批(备案),属于需转诊审批(备案)的,由患者填报福鼎市城乡居民医保转诊转院申请单,由经治医生(主治医师及以上)确认病情后,报福鼎市医院医保科进行审核登记。是创新工作思路,规范分级诊疗,加强医保基金管理,推进医保精细化管理的重要举措,为推进工作落实,确保试点工作平稳实施,福鼎市总医院将以试行转外就医病种分类管理为契机,进一步加内部管理,提升医疗技术水平与服务能力,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增长,做到合理诊疗、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以自身优质服务与技术水平吸引更多患者留在福鼎当地就医,不断提高县域就诊率,提升参保群众满意度。
点赞
0
!我要举报这篇文章
相关热词搜索:
声明
本文由村网通注册会员上传并发布,村网通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村网通立场。本文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删除!